【原文】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【白话释义】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;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,那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;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,那就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。生命本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超过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本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,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。假如人们所喜爱的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,有什么不能用呢?假如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,有什么不能做呢?由此可见,有的手段可以保全生命却不采用,有的办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。
【赏析】
这是孟子鱼我所欲也的开篇,以比喻起兴,层层推理,是论述舍生取义的经典段落。文章先以鱼与熊掌设喻,鱼、我所欲也,熊掌、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、舍鱼而取熊掌者也,用日常生活中的取舍引出重大命题。紧接着由物及人,生、亦我所欲也,义、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、舍生而取义者也,巧妙地把话题引向道义与生命的抉择,点明舍生取义的主张。随后展开严密推理:生亦我所欲、所欲有甚于生者、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、所恶有甚于死者、故患有所不辟也,从正面说明为了道义可以舍生避患。再从反面假设,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、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,假使人们所恶莫甚于死者、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,以归谬的方式反证,若没有高于生死的追求,人就可能无所不为。最后归结到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、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,逻辑严密,一气呵成,充分体现了孟子善辩的说理风格。
【启示】
鱼我所欲也给我们的启示,是坚守道义、有所取舍的人生准则,以及其在面对重大抉择时的实践意义。孟子提出的舍生取义,并非要人轻生,而是强调在关键时刻要有高于生命的价值追求。这提醒我们,人生在世,总有一些原则与底线值得坚守,总有一些东西比眼前的利益更重要。面对诱惑与考验,不能为了苟且而丧失原则,而应明辨义利、有所取舍。同时,文章也告诉我们,心中要有超越个人得失的更高追求。正是因为有比生命更可贵、比死亡更可畏的东西,人才能在各种情境下守住心底的那份正气。这种精神,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,都值得我们珍视和践行。守住本心、坚持原则、勇于取舍,方能行得正、立得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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